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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教育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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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教服务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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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院校管理更自主
11.行业和教育管理部门协同优化院校管理打破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探索建立高效的职业院校管理模式。《意见》提出,巩固教育部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良好格局。支持江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设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推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属地管理。
江西师范大学张振明博士在会昌中专上公开课
12.让职业院校“自己的事情自己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学院发展“松绑”。《意见》提出,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学校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13.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有机融合保障职教经费投入持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意见》提出,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成本分摊机制,探索制定差异化的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和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在“十四五”期间达到8000元以上。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拓宽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成立职教集团;支持省内外优质企业与学校合作设立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投入渠道。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14.院校联合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以高等职业院校G10联盟为依托推进院校协同发展。《意见》提出,联盟成员联合开展招生考试,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现学生交换互派。在G10联盟的基础上,发起组建职业教育发展联盟,邀请发达地区优质职业院校加入,探索区域间职业院校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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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教体系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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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校企合作更深入
22.让更多优质企业享受参与职业教育的红利为推动省内各高等职业院校优势特色专业与领域龙头企业建立深入合作关系,《意见》提出,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城市、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通过认证进入国家目录的产教融合建设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分批认定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00家左右。23.通过行业专业标准融合让人才培养更接地气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对于深化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提升职业教育的综合发展实力、实现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意见》提出,遴选组织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面向江西地方特色产业岗位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其标准,用好江西省终身学习账号,创新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
END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心服务教学
全力服务教师
全面服务教育